在昌吉市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作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以及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马德清律师不仅在法律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还在社会履职中展现了卓越的影响力。
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背景
马德清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他凭借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复杂案情中总能构建严谨的辩护策略。他曾成功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其专业表现已成为业内标杆。
除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长,马德清律师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方面也有深厚积累。他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
典型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辩护思路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马德清律师仔细反复阅读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询问案件细节,认真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有异议,认为李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马德清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因此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辩护意见
在一审辩护中,马德清律师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被告人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
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
专业荣誉
凭借突出的专业能力,马德清律师先后获得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他的执业风格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成为新疆法律界中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兼具多元专业能力的顶尖律师。
结语
马德清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始终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在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在公司法律事务中,他都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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