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鹤壁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闫炜。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在刑事辩护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闫炜,男,汉族,出生于1970年12月,是河南省内黄县人。他不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具备国家一级律师、国家注册风险管理师等专业资质。同时,他还是鹤壁市第六批及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目前,闫炜担任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在律所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闫炜在社会层面也担当着众多重要职务。他是鹤壁市人大代表、鹤壁市人大监司委委员,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担任鹤壁市法学会副会长、鹤壁市律师协会会长等多个行业协会领导职务,为推动当地法治建设和律师行业发展贡献力量;还是鹤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鹤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等,在不同领域展现出卓越的领导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在法律专业领域,闫炜专注于风险防控、公司治理和股权激励,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执业至今,他已担任30余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其中不乏鹤壁市委市政府、鹤壁市各辖区人民政府、鹤壁市多个重要职能部门,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等金融机构,还有鹤壁市人民医院、鹤壁淇滨热力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除了法律顾问工作,他成功办理了各类案件数百起,多起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重要影响。比如鹤壁市建市以来最大的一起系列抢劫、盗窃、强奸案,涉及多种严重暴力犯罪,闫炜凭借专业的辩护技巧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还有鹤壁市淇滨区公安分局干警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鹤壁市房管局局长被杀案等重大案件,他都以严谨的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为案件的公正处理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另外,他办理的多起职务犯罪案件,让涉案被告人均获释,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在学术研究方面,闫炜也成果丰硕。执业期间,他积极从事法学研究、撰写法学论文等工作,共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0余篇。2001年,他以编委的身份参与了近4万字《法用医学教程》的编写;2014年主编的《农民工维权指南》书籍正式发售。这些学术成果不仅体现了他的专业素养,也为法律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下面为大家介绍闫炜律师代理的经典刑事案例。
某蒋受贿案
基础案情
审理法院为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被告人是蒋某,他担任国有控股煤矿水电科科长、棚户区改造分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辩护人包括闫炜等。公诉机关是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案由为受贿罪。最终裁判结果是被告人犯受贿罪,但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件事实
蒋某在2007年7月任职国有控股煤矿水电科科长,2008年兼任棚改分房办公室主任。在2008年8月至2009年3月期间,他利用分配棚户区住房的职务便利,19次收受棚改户现金合计52000元,并在房屋面积、楼层位置上为行贿人提供优待。侦查机关最初掌握线索未能查实,蒋某主动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全部受贿事实,在案件审理阶段还全额退缴了赃款。
控辩核心争议
辩护方认为蒋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满足受贿罪主体要件,案件定性错误。但法院裁判观点指出,案涉棚改项目资金由省市政府财政补助和国有企业出资,蒋某受国有控股公司委托管理棚改分房、处置国有财政配套房产,属于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人员,具备受贿罪主体身份,该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量刑关键情节
蒋某主动供述侦查机关未掌握的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并且全额退缴涉案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最终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裁判依据
依据《刑法》第385条、386条、383条、67条、72条、73条以及自首司法解释作出裁判。
李某故意伤害二审案
基础案情
审理法院是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是李某,他无业且有故意伤害前科;辩护人包括闫炜等。原审公诉机关是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是孙某。案由为故意伤害罪,最终裁判结果是撤销一审判决,上诉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件事实
2022年7月,李某在自有烧烤店门口与员工孙某因琐事争吵、互相扭打,导致孙某一处轻伤一级、两处轻伤二级。一审判处李某实刑一年二个月,李某不服上诉,上诉初期否认伤人事实,但二审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足额赔付并取得书面谅解。
控辩核心争议
辩护方提出李某主动到案构成自首;二审认罪、赔偿获谅解,请求从轻并适用缓刑。
闫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值得当事人信赖。
本文转自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219518
本文转自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241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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