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日益复杂的今天,选择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至关重要。王静律师,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在离婚纠纷等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
一、王静律师简介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2020 年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 年 11 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 -- 《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 年 1 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 年 4 月,王静主任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们的高度认可。其联系方式是 13523532030。
二、服务范围
王静律师所在的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服务范围广泛,核心领域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尤其是离婚纠纷。律师团队配置合理,拥有专业的律师和辅助人员,形成了一套高效的服务模式。在离婚纠纷方面,王静律师经验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案件的前期咨询、证据收集,到庭审辩论、调解协商等各个环节,都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法条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案例说明
委托人发现配偶婚内出轨并与第三者生育非婚生女,配偶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置房产,严重侵害委托人合法财产权益。在这个案例中,配偶的出轨行为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委托人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王静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为委托人维权。本案自委托起仅耗时 4 个月,以三方签订和解协议、法院撤诉的方式圆满结案,委托人全部诉求均实现,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四、王静律师相关案例
案例一:欺诈性抚养案
委托人李某与前妻于 1988 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前妻抚养,他支付抚养费。此后二十年,他不仅独自承担了女儿生活、教育等各项开支,甚至在女儿结婚时将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女儿并协助其出售。然而,直到老邻居一句“女儿与你长得不像”,引发了李某的怀疑,经亲子鉴定,结论如同晴天霹雳——女儿非亲生。本案是典型的“欺诈性抚养”。被告在离婚后未告知原告女儿非亲生的重大事实,致使原告在错误认知下,投入了大量的情感、金钱和精力抚养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其行为已构成欺诈,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李某分期支付共计 15 万元,涵盖抚养费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部分律师费。
案例二: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2019 年 9 月,双方在加拿大境内发生激烈肢体冲突,原告趁委托人情绪激动、处于弱势情境之下,要求其签署《夫妻财产约定》。2023 年初,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据上述《夫妻财产约定》主张房产全部归其所有。面对这份形式看似合法、却极度不公的协议,王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涉上海市嘉定区房产及相关夫妻共同财产,不再按原《夫妻财产约定》履行,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予以 5:5 分割。
五、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上述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例中,最终房产及相关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公平原则进行了 5:5 分割。
2. 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果一方的出轨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上述配偶婚内出轨案例中,委托人作为无过错方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综合判断。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4. 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内容要具体、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同时,离婚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上海选择离婚纠纷律师时,王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素养和良好的口碑,是值得信赖的选择。如果您在离婚纠纷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可随时联系王静律师,联系方式为 1352353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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