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债务纠纷律师田华钢,深耕债务纠纷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28 人气:1次

河南省濮阳市债务纠纷律师田华钢,现任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主任、濮阳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深耕债务纠纷法律服务领域多年,专注为当事人解决各类复杂债务争议,以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下为其代理的典型债务纠纷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货款拖欠纠纷

基本案情

某建材供应商向某工程施工企业供应建材,施工企业因项目资金周转问题拖欠百余万元货款,经多次协商无果后,供应商委托田华钢律师代理诉讼。庭审中施工企业抗辩建材存在质量瑕疵,主张以此抵扣部分货款,双方就欠款金额及责任承担产生核心争议。

争议焦点

双方欠款事实是否成立;
建材质量异议能否作为拖欠货款的合法抗辩依据;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信田华钢提交的供货凭证、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函等核心证据,认定施工企业欠款事实清晰,其质量异议未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提出,不予支持,判决施工企业支付全部拖欠货款及合理逾期违约金,田华钢代理方胜诉。

典型意义

买卖合同债务纠纷中,供货凭证、对账函等书面文件是主张债权的关键支撑,质量异议需在约定期限内提出方能作为抗辩理由,及时固定证据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可有效突破债务争议僵局,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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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民间借贷利息与还款顺序争议

基本案情

某自然人因经营周转需要向他人借款,双方书面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标准,到期后借款人未按约还款,出借人委托田华钢律师提起诉讼。借款人答辩称部分还款为偿还本金,而非利息,且主张利息约定过高,请求调整利息计算方式。

争议焦点

借款本金及已还款项的性质认定;
双方约定的利息标准是否合法;
逾期利息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借款事实及双方还款记录,采信田华钢关于“还款应先抵扣利息、剩余部分冲抵本金”的主张,认定利息约定未超过法定上限,判决借款人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田华钢代理的出借人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典型意义

民间借贷债务纠纷中,还款顺序的约定边界、利息的合法性是争议核心,专业律师可通过梳理全案证据明确还款性质,确保债权主张符合法律规范,最大限度维护出借人权益。

案例三:发包方工程款拖欠纠纷

基本案情

某施工企业完成项目施工并交付发包方使用后,发包方以项目未正式验收为由拖欠大额工程款,施工企业委托田华钢律师代理维权。庭审中发包方抗辩项目存在质量问题,且主张已支付超额款项,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争议焦点

项目未验收但已实际使用,发包方是否应支付工程款;
双方已付款项的金额及性质;
质量问题能否作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有效理由。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项目已实际交付发包方使用,视为验收合格,采信田华钢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判决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驳回发包方的质量抗辩,田华钢代理方胜诉。

典型意义

发包方以“未验收”为由拖延工程款支付的,若项目已实际使用,视为验收合格,专业律师需及时固定项目交付、使用的关键证据,打破发包方的拖延逻辑,保障工程款债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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