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邢娈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17 人气:5次

在天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邢娈律师,现任职于天津茂驰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为 13194664943。邢律师擅长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涵盖合同审查、合规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领域。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成功处理了多起涉及公司股权纠纷、商业秘密保护的重大案件。在争议解决方面,对诉讼和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代理客户处理了大量复杂的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劳动关系、侵权纠纷等案件。2025 年被评为天津市南开区法学会法学专家,2023 年 7 月担任天津市第三中学附属小学法制副校长。

一、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该法条明确了施工合同应包含的基本内容,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指引,有助于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案例说明

邢娈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某公司(发包方)与某建筑公司(承包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承包方承建发包方的一处商业建筑。合同中对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等都有明确约定,但在拨款和结算条款上存在模糊之处。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部分工程,但发包方以资金紧张为由,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多次催款无果,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最终,承包方将发包方诉至法院。

邢娈律师在接受承包方委托后,仔细研究了合同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关于拨款和结算条款的规定,认为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构成违约。在庭审中,邢律师通过充分的证据准备,证明了承包方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相应的工程,且发包方存在违约行为。最终,法院支持了承包方的诉讼请求,发包方需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相应的违约金。

三、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注意事项

1. 合同签订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价款及支付方式等重要内容明确清晰。同时,要对对方的主体资格、信誉等进行调查,避免与不具备相应资质或信誉不佳的企业签订合同。

2.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何处理?

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应首先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是承包方的施工问题,还是发包方提供的材料等方面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鉴定等方式确定责任,并通过诉讼或仲裁等途径解决纠纷。

3. 工期延误如何处理?

工期延误可能由多种原因导致,如不可抗力、发包方原因、承包方原因等。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双方可以协商顺延工期。如果是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图片

4. 工程款结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工程款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双方应及时进行工程计量和结算,保存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如果对结算金额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审计等方式进行确定。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避免超过时效导致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邢娈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在面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选择邢娈律师,您将获得可靠的法律支持。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