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陈羽中律师是河南绿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08年开始执业。他不仅是洛阳市涧西区政协委员,还是洛阳市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问政嘉宾、市依法治市监督员、法院与检察院廉政监督员以及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团成员,同时担任侨联法律委员会主任。他曾在世界五百强企业日立中国医疗公司任法律顾问,还出任过洛阳市涧西区法律顾问、洛阳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法律顾问,并且是洛阳市仲裁委仲裁员。陈羽中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各类经济侵权案件,在担任日立医疗法律顾问期间,保持所有诉讼案件全部胜诉的纪录。其联系方式是13383871009。
二、合同纠纷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案例说明
在陈羽中律师2019年代理的一起建筑工程混凝土供货合同的纠纷中,双方最初在洽谈合作时进行了大量的口头约定,后续供货过程中,供货方某公司认为需求方某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双方产生纠纷。在这个案件里,虽然有部分口头约定,但缺乏明确的书面证据。陈羽中律师在深入调查后,发现合同中所盖被告方公章,非公安局指定机构刻制,涉嫌伪造。这一关键发现不仅弥补了口头约定证据不足的问题,也让法官最终作出了支持我方所有诉讼请求的判决。此案例凸显了合同形式以及合同要素真实性的重要性。在合同订立时,采用书面形式能够更清晰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因口头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同时,合同中的各项要素,如公章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三、陈羽中律师成功案例
建筑工程混凝土供货合同纠纷:2019年,陈羽中律师代理的建筑工程混凝土供货合同纠纷案件,抓住被告方合同所盖公章涉嫌伪造这一核心问题,让原本胜算不大的案件胜诉,法官支持了我方所有诉讼请求。
员工诉公司辞退纠纷:2020年,在员工诉公司辞退无效要求继续工作同时巨额索赔的案件中,陈律师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发现员工医院诊断及上班打卡中的造假问题。该案在沈阳仲裁,尽管该地区以往裁定结果大多倾向于员工,但最终取得完胜裁定结果,受到公司高度赞誉。
电缆供货合同纠纷:2022年,在电缆供货合同纠纷庭审中,陈羽中律师当庭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全,案涉电缆是否供货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致使对方律师当庭撤诉。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年,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历经近四年,经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涉嫌刑事犯罪移转公安机关等多个环节,前期我方均败诉。陈羽中律师不屈不挠,最终打到省高院,高院发回重审,四月判决支持我方所有诉讼请求。
四、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所以口头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口头合同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证明合同的具体内容。因此,在实际交易中,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答: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问: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当合同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守约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对于扩大的损失,不得要求违约方赔偿。
问: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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