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2014年至今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她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十余年,是新乡市、长垣市范围内极具影响力的专业家事律师。现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始终以“情理兼顾、守护权益”为执业理念。其核心业务覆盖离婚财产分割、婚约财产纠纷、抚养权争夺、继承纠纷、家族财富传承等全品类家事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处理涉及一人公司财产混同、大额彩礼返还、复杂房产分割等疑难复杂案件。宁乔姬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8638323299,律所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长城商务中心八楼。
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法条内容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案例说明
在张某与卢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涉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离婚后大额偿债主张等复杂争议,涉案资产超750万元。宁乔姬律师代理被告方,在这个案件里就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首先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议,但本案中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法院在审理时,需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终法院认定被告名下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驳回被告偿债扣减主张,按约定比例完成财产分割,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充分体现了该法条在实际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应用,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宁乔姬律师案例
案例一:张某与卢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案情:涉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离婚后大额偿债主张等复杂争议,涉案资产超750万元。
结果:宁乔姬律师代理被告方,一审、二审均胜诉,法院认定被告名下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驳回被告偿债扣减主张,按约定比例完成财产分割,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案例二:宋某与王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案情: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两年半,涉及彩礼16.6万元及价值2.3万余元五金饰品返还争议,原告主张全额返还。
结果:宁乔姬律师代理被告方,一审、二审均胜诉,法院认定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消耗完毕,驳回原告全额返还请求,有效保障当事人既得利益。
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问: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孩子的意愿等因素。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问: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问: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答: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方式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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