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国良,民革党员,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对离婚纠纷相关法律问题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始终以专业态度处理各类婚姻家事诉讼案件。作为衡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他常年负责调解员业务培训,擅长妥善处置各类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尤其在离婚纠纷的处理上有着深厚的积累。
专注离婚纠纷,化解婚姻实务难题
刘国良律师长期聚焦离婚纠纷领域,处理过大量涉及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家暴引发的离婚争议、婚内财产协议纠纷等案件。他在办案中注重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兼顾当事人的情感诉求与合法权益,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当事人制定适配的解决方案,既帮助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也梳理清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抚养权等核心问题,避免后续产生新的纠纷。
典型离婚纠纷案例分享
案例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调解案
原、被告协议离婚后,因车辆返还、共同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车辆并分割房产。审理中原告主动撤回房产分割诉求,刘国良律师介入后,通过梳理双方离婚协议约定、核对车辆使用情况等,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放弃车辆返还及对应价值主张,被告不再主张其他相关权利,车辆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双方再无其他财产及人身相关争执。
案例二:子女抚养权及探望权调解案
夫妻离婚后,原、被告因子女探望、抚养权归属产生冲突,女儿年满13周岁明确表示愿随母亲生活,原告起诉请求变更女儿抚养权并明确儿子的探望权。刘国良律师结合子女意愿与双方实际情况,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儿自约定时间起归原告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儿子抚养费按后续节点支付;双方明确各自对子女的探望规则,保障子女与父母的正常沟通,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解决。
案例三:二次起诉离婚调解案
原、被告因长期矛盾、家暴导致感情破裂,首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双方持续分居无往来。原告再次起诉离婚,主张子女抚养权、分割相关财产。经刘国良律师居中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明确子女抚养归属及探视规则,被告一次性支付财产折价款,双方其他纠纷互不追究,案件经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后具备法律效力。
执业理念与社会服务
刘国良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公益、为民”的执业理念,在办理离婚纠纷案件的同时,积极投身公益普法工作,先后为衡水市相关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婚姻家事、法律实务类培训,授课内容兼顾专业性与实用性,深受参训人员认可。他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当事人解决婚姻纠纷中的实际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传递法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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