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专注刑案,捍卫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1-05 人气:1次

在昌吉市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他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专业背景与资质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他在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及高级合伙人,并兼任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等多重重要职务。此外,他还担任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展现了其在法律行业和社会履职中的卓越影响力。

刑事辩护领域的资深专家

马德清专注于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对各类刑事案件有着精准的研判能力。他曾成功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构建严谨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他的专业表现已成为业内标杆,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典型案例分析

案情概述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郭某、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辩护思路

在接受委托后,马德清仔细反复研究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认真分析案件事实。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寻衅滋事罪有异议,认为李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发回重审后,李某认罪认罚,马德清决定对其做罪轻辩护,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且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辩护意见

在一审中,马德清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文章插图

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
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

结语

马德清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他不仅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还在社会履职中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如果您需要一位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将是您的理想选择。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