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六点,菏泽老城区一间不大的办公室里,灯还亮着。樊士振把一摞卷宗摊开在桌上,纸页边缘已经被翻得起了毛。那是一起非法经营案的证据材料,他已经看了第四遍。旁边的年轻助理忍不住问:“樊主任,这些细节前几遍不都记下来了吗?”他头也没抬,只说了一句:“刑案里没有‘差不多’,一个数字对不上,可能就是一个人的自由对不上。”
这样的场景,在山东信舆法律师事务所里并不稀奇。作为事务所主任,樊士振执业已经十三年。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菏泽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中共菏泽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菏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十四届菏泽市牡丹区政协常委——这些身份叠在一起,日程表被切得很碎,但他始终把刑事辩护摆在第一位。用他自己的话说,刑事案子办的是别人的人生,容不得半点敷衍。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樊士振办案有个习惯:先把卷宗从头到尾捋一遍,再把控方证据链条一环一环拆开看。哪一环是口供,哪一环是书证,哪一环是鉴定意见,哪一环经不起推敲,他会列成一张时间轴,反复比对。有时候为了核实一份银行流水上的日期,他能往外地跑两趟。同事笑他“较真”,他却觉得这恰恰是刑辩律师该有的样子——不是靠口才赢人,而是靠证据说话。
这份“较真”,也体现在他办过的案子结果上。从业以来,他参与辩护了副部级、正厅级、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十多起,也成功辩护过15起无罪案件,涵盖经济犯罪和普通犯罪两个领域。王某的非法拘禁罪,拿到了刑事判决书无罪;赵某的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董某的非法经营罪(食盐)、高某的非法经营罪(烟草),都是公安撤销案件;崔某的寻衅滋事罪、高某的盗窃罪、王某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申某的危险驾驶罪(醉驾)、余某的重婚罪,检察院均作出不起诉决定;刘某的强奸罪、李某的销售假药罪、郭某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杨某的诈骗罪,公安撤销案件;付某的高利转贷罪,法院判决无罪;李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安终止侦查。此外,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和缓刑的案例还有不少。
数字列出来是冷的,背后却是热的。樊士振记得有个当事人的家属,第一次来所里时手一直在抖,话都说不利索。案子办结那天,那位家属在门口站了很久,最后只说了一句“谢谢樊律师,我们家能过个安稳年了”。他说,这句话比任何奖牌都重。
当然,荣誉也不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青年律师”、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律师辩论赛“团队亚军”和“优秀辩手”、菏泽市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这些称号他很少主动提起,倒是所里的年轻律师偶尔翻出来看,他摆摆手说:“过去的成绩,别老挂在嘴上,案子办扎实才是正事。”
在菏泽做刑辩,樊士振有自己的理解。他不主张一上来就谈“对抗”,而是先把事实理清楚,把法律适用研究透,该沟通的沟通,该争取的争取。他常说,刑辩律师不是替当事人“开脱”,而是帮司法机关把案子办得更准。这种务实的态度,让他在当事人和同行中都攒下了不错的口碑。有人慕名找过来,他先问的不是“你能出多少费用”,而是“材料带了吗,我先看看”。
如今,除了办案,他还抽时间做公共法律服务和青年律师培养。作为菏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他偶尔去学校讲几堂课,讲的不是大道理,而是自己办过的真实案例。学生们听得入神,他也乐意把那些踩过的坑、绕过的弯讲出来。他说,刑辩这门手艺,得有人接着往下传。
夜深了,办公室的灯终于熄了。樊士振把卷宗收进公文包,明天还要去看守所会见。走出门,街上的风有点凉,他裹了裹外套,步子不快,但很稳。十三年,就是这么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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