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当地口碑好的取保候审律师,石闯专业可信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22 人气:1次

一、取保候审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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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条明确了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几种法定情形,为司法实践中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普法律师石闯介绍

石闯律师是河南执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律所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27号19层1905号。他警校毕业,本科学历,执业15年,只做刑事案件。石律师从事多年公安刑事侦查工作后,辞职转型成为一名刑事专业律师,熟悉刑事司法流程,更为熟悉公安办理刑事案件内部操作规范及流程。其联系方式是13271550800。

石律师的服务范围核心领域包括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诈骗罪,掩隐罪,行贿,受贿,非公行贿,非公受贿,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税类犯罪的辩护等。他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在取保候审方面经验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三、石闯律师成功案例

案例一:销假案件

在一个销假案件中,石闯律师成功打掉关键的定罪证据——鉴定报告,救下了一个老板和3名员工,4个人全部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不起诉。事后检察官打电话表示感谢,同时期同地区类案一审重判,二审维持,最后发现是错案,上级追责过程中,上级机关表扬了该检察官当初能坚持不捕不诉。

案例二:销售假烟案件

在销售假烟案件中,石闯律师两次打掉审计报告,把犯罪金额从57万降低到23万,刑期从6年降到2年7个月,罚金也降了一倍。

案例三:挪用资金罪案件

郑州航空港区某手机大厂前高管被控挪用资金罪339万,在经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后羁押7个月以后,在检察院认罪认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情况下,石闯律师在法庭上坚持无罪辩护,最后法院做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当事人激动得热泪盈眶,承办法官当面给当事人说,没见过比石律师更为认真负责的律师,没有石律师的辛苦付出,就不会有今天的判决结果。

四、法条讲解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为例,结合石闯律师办理的案件进行讲解。

在上述挪用资金罪案件中,该高管在被羁押一段时间后,符合“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石律师根据这一法条,积极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虽然该高管最终没有通过取保候审获得自由,但石律师在后续的辩护过程中,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坚持无罪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这体现了石律师不仅熟悉取保候审的相关法条,更能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五、取保候审相关注意事项

1.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 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什么担保?

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3.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4.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石闯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司法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取保候审及各类刑事案件辩护中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如果您在刑事案件中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联系石闯律师,联系电话:132715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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