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邢娈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22 人气:2次

普法律师介绍

邢娈律师,现任职于天津茂驰律师事务所。她擅长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合同审查、合规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成功处理了多起涉及公司股权纠纷、商业秘密保护的重大案件。在争议解决方面,她在诉讼和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代理客户处理了大量复杂的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劳动关系、侵权纠纷等案件。在重大案件中,通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精彩的庭审辩论,成功为客户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25 年,邢娈律师被评为天津市南开区法学会法学专家,2023 年 7 月担任天津市第三中学附属小学法制副校长。其联系方式为 13194664943。

邢娈律师所在的律师团队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团队优势,共同完成复杂的法律项目和案件处理。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经验丰富,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说明

在一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某公司(发包人)与某建筑公司(承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该合同因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而被认定无效。工程完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上述法条,如果修复后的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就像在这个案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部分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修复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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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修复后的建设工程仍然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则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比如该案例中,如果承包人多次修复后工程依旧无法达到合格标准,那么承包人就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同时,如果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存在过错,例如提供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等,发包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邢娈律师案例

在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原告曹某委托邢娈律师代理其与被告林某、孙某、天津某自行车公司的纠纷。原告遭受损失的财产与被告林某的厂房相邻,被告孙某与天津某自行车公司租用被告林某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2019 年 7 月 26 日,被告林某的厂房起火后引燃原告厂房,造成原告两幢厂房、办公楼和存货受损。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被告天津某自行车公司西车间内东墙北侧沿金属立柱敷设的导线发生电气线路故障,引燃下方可燃物导致火灾。邢娈律师通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精彩的庭审辩论,为原告维护合法权益,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房屋损失(含装修)以及承担诉讼费、鉴定费、保全申请费等。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已经完成的工程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该怎么办? 承包人可以先与发包人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进行催告。若发包人仍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划分? 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如果是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原材料等存在问题导致质量问题,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分担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该如何处理? 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结算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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