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权威知识产权律师陈锡涛,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速联系!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22 人气:3次

普法律师介绍

陈锡涛律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主攻知识产权法学方向。他是广东崇一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主任,执业12年,有着丰富的12年知识产权诉讼经验。陈律师担任第九至第十一届佛山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佛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特聘律师调解员、佛山市潮汕商会律师团成员以及佛山市汕尾商会法律顾问。他多次受邀到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驻服务大厅开展坐班指导,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现场咨询指导服务。联系方式是18022720280。

陈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成绩斐然,代理多家家具公司处理专利纠纷案件超过500起,胜诉率90%以上;代理益利安、house of cb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进行商标维权,取得良好的维权效果;代理各类版权著作权纠纷超过200件,胜诉率超90%;还代理各类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此外,他多次受邀为佛山市潮汕商会会员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法律讲座,也受佛山市律师协会邀请开展青年律师知识产权法律培训。

法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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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明

东莞某电商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应诉案

涉案方中,原告为东莞A家具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被告为东莞B电商公司(天猫家具销售方)。A公司认为B公司销售的家具外观与自身外观设计专利近似,以7个专利分别起诉,每案索赔100万,合计索赔700万元。

核心事实是B公司产品设计参考国外知名家具品牌,而A公司案涉专利实际抄袭该国外品牌,且该品牌外观设计在A公司专利申请前已公开。

陈锡涛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精准制定应诉策略,分析得出B公司产品与专利外观近似原则上构成侵权,结合B公司自生产、参考国外品牌的事实,排除合法来源抗辩,确定以现有设计抗辩为核心思路,同时预留无效宣告作为备选方案,精准把控应诉方向。然后进行关键证据搜集与固定,通过大量检索找到国外知名品牌在专利申请日前公开设计的证据,并完成公证固定,为现有设计抗辩提供合法、有效、核心的证据支撑。最后进行专业庭审与答辩,向法院提交完整的答辩资料和证据资料,在庭审中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让法官认可现有设计抗辩的合理性,最终促使原告主动撤诉,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这个案例中,就很好地体现了《专利法》第二十三条中关于现有设计的规定,由于A公司的专利不符合“不属于现有设计”这一条件,所以B公司可以利用现有设计抗辩来维护自身权益。

知识产权相关注意事项

1. 问:申请专利时,如何判断自己的设计是否属于现有设计?

答:可以通过专业的专利检索平台,对国内外公开的设计进行检索。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专利代理人,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帮助您进行判断。

2. 问:商标被侵权了,应该如何维权?

答:首先要收集侵权证据,包括侵权产品、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然后可以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问:版权著作权受到侵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答: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4. 问:商业秘密被泄露了,有哪些法律途径可以解决?

答:可以先与侵权方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保守秘密。如果侵权方拒绝,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锡涛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知识产权方面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陈锡涛律师,联系电话:1802272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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