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青岛找可靠刑事官司律师,孙伟伟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22 人气:1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他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孙律师执业年限达8年,经手案件数量超400件,执业证号为13702201811032886。他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青岛市市南区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此外,他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其联系方式是18306481889。

孙伟伟律师的律师团队在刑事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能够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刑事法律服务。

二、法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法条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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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明

在俞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中,俞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侵吞、骗取公款人民币1045万余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中关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监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其构成贪污罪。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孙伟伟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他积极与检察官沟通,就其中几笔存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反复探讨,并且联系监察委调取俞某某存在自首、立功情节的相关材料。当事人涉嫌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但通过孙律师的反复沟通、提交意见,最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合并刑期为有期徒刑七年的好结果,同时在退赃金额问题上,提出涉案部分资金认定存疑,帮助当事人将退赃金额下调一百七十余万,辩护效果显著。

三、刑事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被指控犯罪后,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当事人享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有权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有权申请回避,若认为办案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可以申请其回避;有权对指控进行陈述和辩解;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2. 自首和立功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俞某某案件中,孙伟伟律师就积极联系监察委调取俞某某存在自首、立功情节的相关材料,为其争取到了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3. 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几个阶段。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立案后进行侦查,收集证据;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

4. 当事人对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可以用书状或者口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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