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找诚信医疗纠纷律师?李伟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22 人气:1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李伟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2006 年执业以来,代理大量医疗纠纷、劳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擅长医院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等,在合同纠纷处理及医院法治建设方面经验尤为丰富,思维敏捷、勤勉敬业。他不仅是主任律师、合伙人律师,还是法税律师、高级合同审查律师、投资项目分析师。其服务的客户包括多家公立和私立医院,如某三甲医院、某私立医院等。李伟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86532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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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纠纷相关法条解读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说明

在李伟律师代理的一起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案件中,四川籍女性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原告认为四川省某医院和重庆市某医院在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庭审诉讼活动。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四川省某医院存在过错,判决该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 263210.17 元。此案例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适用,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时,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李伟律师成功案例

案例一: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

基本信息:2025 年 11 月 4 日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开开庭审理,2026 年 1 月 26 日作出判决。原告为四川籍女性,由法定代理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其中重庆某医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
判决结果: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 263210.17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6306 元,由原告负担 3682 元,四川省某医院负担 2624 元,原告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李伟律师作用:为患方主张合法权益,最终助力法院支持患方部分诉讼请求,成功让四川省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案件受理费。

案例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院方代理)

基本信息:2025 年 9 月 19 日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广东省深圳市男性,被上诉人为重庆市某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本案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上诉人提出的短肠综合征相关医疗过错鉴定申请因与诉讼主张不符被法院驳回,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5430.04 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李伟律师作用: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程序,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鉴定申请进行专业抗辩,助力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受托院方的合法权益。

四、医疗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应该怎么做? :患者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收费凭证等。同时,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一般情况下,患者需要证明其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以及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等,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二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是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李伟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勤勉敬业的态度,在医疗纠纷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无论是患方还是院方,都能在他的专业代理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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