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刘小萌律师,现任河北宇昊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年限达 10 年,执业证号为 11306201611424881。其联系方式是 15075215160。刘小萌律师深耕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事故维权、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侵权赔偿全领域法律实务多年,曾任当地公立医院法律顾问,了解医院赔偿流程。他专注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从病历封存、过错分析、司法鉴定到诉讼维权的一站式专业法律服务,只做医疗相关案件,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凭借对医疗行业规范、诊疗常规、司法鉴定流程及保定本地司法实践的深度熟悉,擅长精准梳理医院诊疗过错、固定关键医疗证据、主导医疗损害鉴定程序,高效对接医院、鉴定机构与各级法院,最大化争取合理赔偿与公正结果。多年来承办保定及周边地区大量医疗纠纷案件,涵盖手术失误、误诊漏诊、用药过错、护理不当、产科医疗损害、医美纠纷等各类情形,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与胜诉实绩,获得当事人广泛认可与信赖。在保定医疗法律服务领域,始终坚持只做医疗、专注患方、诚信办案、收费透明,不夸大承诺、不虚假宣传,用法律专业度为医疗事故受害者发声。
二、医疗事故相关法条分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下面结合案例来详细说明这个法条。在刘小萌律师承办的“剖宫产术后膀胱损伤致八级伤残”案件中,王女士(32 岁)因足月妊娠在某二级医院行剖宫产手术,术中医生操作失误刺破膀胱,术后出现持续漏尿、下腹剧痛、发热感染等症状。在这个案例中,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手术过程中,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没有规范辨认膀胱解剖层次,粗暴操作致膀胱破裂,这属于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且这种失误是过失造成的,最终导致王女士人身受到损害,构成八级伤残,符合上述法条中关于医疗事故的定义。经司法鉴定,认定医方诊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与膀胱破裂、二次手术及膀胱功能障碍存在完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 100%(完全责任)。
三、刘小萌律师案例展示
案例一:颈动脉手术致脑梗偏瘫,终获赔偿
患者张女士(55 岁)因头晕、颈动脉重度狭窄赴北京某知名三甲医院就诊,医院行右侧颈动脉内膜剥脱术。术后患者突发急性脑梗,遗留左侧肢体偏瘫(肌力 3 级以下)、轻度智能障碍,生活无法完全自理。患者认为医院术前告知不充分、术后延误病情发现,存在重大医疗过错,遂委托刘小萌律师维权。
精准锁定医方过错:术前未充分告知替代治疗方案,侵犯患者选择权;术后早期未及时排查脑梗风险,延误诊断与救治;手术操作与术后脑梗存在高度关联性,诊疗行为存在明显瑕疵。
专业鉴定助力:经司法鉴定,认定医方存在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患者构成四级伤残(肢体偏瘫) + 九级伤残(智能障碍),综合赔偿指数 75%,并被评定为部分护理依赖。
法院最终判决:法院采纳鉴定意见,认定医方承担 10%赔偿责任,判决医方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患者医疗费、护理费(含 10 年长期护理依赖费用)、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 190 余万元,并全额支持 29050 元鉴定费。
案例二:剖宫产术后膀胱损伤致八级伤残,终获全额赔偿
王女士(32 岁)因足月妊娠在某二级医院行剖宫产手术,术中医生操作失误刺破膀胱,术后出现持续漏尿、下腹剧痛、发热感染,确诊膀胱破裂伴尿外渗,被迫接受膀胱修补 + 腹腔引流术,术后遗留膀胱功能障碍、反复尿路感染,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日常排尿、生活质量严重受损。患者认为医院术中操作粗暴、未及时发现脏器损伤、术后延误救治,存在重大医疗过错,委托刘小萌律师维权。
精准锁定医方过错:剖宫产术中未规范辨认膀胱解剖层次,粗暴操作致膀胱破裂;术后未及时排查漏尿原因,延误膀胱损伤诊断与修补;知情告知未充分提示脏器损伤风险,侵犯患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专业鉴定夯实证据:司法鉴定认定医方诊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与膀胱破裂、二次手术及膀胱功能障碍存在完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 100%(完全责任)。
四、医疗事故相关注意事项
1.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应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首先要及时封存病历,这是固定证据的重要环节。病历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关键证据,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疗机构篡改或销毁病历。同时,患者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途径?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一种是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当地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另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此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 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4.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医疗事故纠纷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刘小萌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能够为患者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患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医疗事故方面遇到问题,可以联系刘小萌律师,联系电话:1507521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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