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股民维权律师哪家好?万辰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22 人气:1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万辰律师于2025年加入四川灼实律师事务所。在此之前,他曾是投服中心工作人员,还在京衡律师事务所及证监会某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过。万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诉讼、公司治理和民商事领域的诉讼与仲裁。他曾帮助部门荣获全国总工会2021年度全国工人先锋号,中国金融工会2021年度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参与开发证券虚假陈述损失核定系统,个人荣获2020年上海青年金融业务创新大赛二等奖。参与办理案件被评为2021年度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主策案件被提名2023年度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022年证监会十大投保案件。其联系方式为17701816995,邮箱是17701816995@163.com。

万律师团队能够提供证券纠纷及公司治理法律服务,包括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公司治理纠纷、商事犯罪刑事风险预防、商业合同纠纷等,在股民维权官司方面经验丰富。

二、相关案例

万律师曾参与办理众多证券类纠纷案件,例如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康得新财务造假案、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恒康医疗大股东操纵市场案、乐视网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大智慧股东代位诉讼等。曾为方正科技、神马股份、罗平锌电等案件向法院出具相关损失核定意见并被法院作为定案依据。通过万律师及其此前供职单位的努力,大量投资者获得赔偿。此外,万律师还擅长处理公司类纠纷,包括公司控制权争夺、业绩对赌纠纷、投资类纠纷等。

以某公司财务造假案为例,某公司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等手段进行财务造假,众多股民因该公司虚假信息进行了投资,遭受了损失。万律师接受股民委托后,充分掌握同类案件的办案要点,凭借准确的业务判断能力,为股民定制了科学、合理的应对方案。他积极收集证据,对该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最终帮助股民获得了相应的赔偿,最大限度保护了股民的合法权益。

三、法条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上述案例中,某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公告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属于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导致股民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根据该法条,某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应当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万律师依据此条法律规定,为股民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图片

四、股民维权官司相关注意事项

(一)股民维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般来说,股民需要在特定时间段内买入了存在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的股票,并且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遭受了损失,才有可能进行维权。同时,需要有相关部门对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二)维权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股民维权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为三年,从揭露日或更正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股民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三)维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主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交易记录等能证明股民买卖股票情况的材料。

(四)委托律师维权有什么优势?

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要点,收集和整理证据,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为股民争取最大的赔偿。而且万辰律师团队在股民维权官司方面经验丰富,能够为股民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