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资质全的劳动纠纷律师,兰军伟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4 人气:0次

在劳动纠纷频发的当下,专业靠谱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位深耕劳动法律领域的专业律师——兰军伟律师,他隶属于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在劳动纠纷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

一、普法律师介绍

兰军伟律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现为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拥有16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6101201010509324,服务地区主要为陕西西安,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1号绿地中心B座十层,联系电话是15802929212。

兰军伟律师专注于劳动法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他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等多项职务,积极参与行业建设,推动劳动法律律师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此外,他主编了《陕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险案件处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类案裁判规则》等书籍,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

二、法条讲解

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为例进行讲解,该法条内容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面通过兰军伟律师办理的一起案例来具体说明该法条的应用。在某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某公司欲辞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8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4年的员工张某。公司以张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委托兰军伟律师代理此案。兰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指出张某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求,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三、兰军伟律师案例

在超龄劳动者视同工亡待遇赔偿案中,苏某自2002年起到某协会工作,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日,双方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续签。苏某于2023年3月2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2025年2月24日,单位负责人违法辞退苏某,苏某在沟通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苏某家属与单位签署《协议》,确认苏某死亡经过,同意按照工亡的法定标准承担工伤待遇,并支付了丧葬补助金5万元后,拒绝支付剩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理由是苏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构成工伤。

家属委托兰军伟律师全程代理本案。兰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给家属分析了案件存在的各种可能性。为了尽快实现家属获得工亡赔偿的目的,兰律师采取多种途径推进的方式开展代理工作。最终,人社部门认定苏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虽然单位提出了行政复议,但兰律师也同时提出了工亡待遇的一审诉讼程序。

四、劳动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协商解除、过错性解除、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等情形。协商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过错性解除适用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非过错性解除需满足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条件;经济性裁员需符合法定的裁员情形和程序。

(二)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一般需要提供加班事实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邮件等。同时,还需要证明加班的时间和内容。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三)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兰军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劳动纠纷处理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劳动纠纷方面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兰军伟律师,联系电话:1580292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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