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赖华明律师,民盟盟员,现任江西瀛灯律师事务所主任、建筑工程部主任。其受聘担任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2020 年 5 月始),系政协章贡区第五届、第六届政协委员,现为赣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江西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赣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赖华明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受聘担任了众多县(市、区)党委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
赖华明律师联系方式:电话 13767769908(微信同号),邮箱 672419478@qq.com,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 B16 号楼 2 层。
赖华明律师自 2016 年开始专注于建设工程类案件的研究和办理,为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用一年半的时间到江理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硕士班学习建工知识。自 2016 年以来办理了过亿标的建工案件 3 起,5000 万元以上标的建工案 10 起,1000 万元以上标的建工 50 余起。担任赣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期间,每年仲裁建工案件十余起。20 余年的诉讼经验及建设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相结合,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经验丰富。
二、法条分析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案例说明
赖华明律师曾处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某公司将一项建设工程发包给张某某个人施工,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然而,张某某作为个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根据法律规定,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
在这种情况下,依据上述法条,虽然合同无效,但张某某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要求某公司折价补偿。赖华明律师在代理张某某的案件时,详细审查了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结合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为张某某争取到了合理的工程价款补偿。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该法条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为承包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三、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注意事项
1.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等。
2.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工程价款如何处理?
如上述法条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3. 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接受发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的监督检查等。
4.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哪些权利?
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按照当事人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同时,承包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还可以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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