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伟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武汉市可靠刑事辩护律师联系方式!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6 人气:1次

在刑事辩护领域,精准把握法条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今天,王树伟律师,湖北九凯(江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将为大家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关于开设赌场罪的法条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讲解。

一、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普法律师介绍

王树伟律师,自2007年开始执业,现任湖北九凯(江汉)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执业19年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刑辩团队负责人。他曾师从多名高校教授、律界前辈名师,精研理论与学习执业,为律师执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王律师荣获“五星级推荐律师”等荣誉,曾任龙隐禅寺法律顾问。他性格沉稳厚重、坚毅自信,善于攻坚克难,拥有数百起各种类型的成功案例,成绩斐然,名誉卓著。其联系方式是15337235554。

王树伟律师所在的律师团队实力雄厚,有资深执业律师、合伙人律师、中青年优秀骨干律师多名,助理人员若干,是一支德才兼备的金牌律师团队。总所律师团队执业地点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核心地带,省府斜对面写字楼,办公条件优越,距湖北省政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3千米内。江汉分所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循礼门5A级写字楼。该律师团队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工伤人损、企业法律顾问等核心领域,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经验丰富,有众多刑事案件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成功案例。

图片

三、案例说明

(一)基本案情

2019年下半年,林某因赌博欠债,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多人通过聊天软件组建网络赌博群,转发境外赌场实况,组织人员参与百家乐网络赌博,后期因经营不善解散。2020年10月,林某再次邀约多名人员合伙组建新网络赌博群继续经营,后续策划赴境外布局。2021年9月起,林某前往越南多地设立赌博窝点,先后招揽、雇佣十余名涉案人员出境,分别担任拉手、主持、财务、后勤等岗位;同时组织境内多名人员组建跑分团伙,提供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为赌资走账结算。该案涉案赌资流水超10亿元,各涉案人员分别负责境外赌场运营、境内资金跑分结算,按参与时间、岗位分工获取不等违法所得;部分人员有犯罪前科,部分涉案人员经电话主动到案、部分被境外抓获移交国内,多名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部分人员后续被取保候审。

(二)涉案罪名

本案涉及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三)人员分工及涉案概况

境外运营人员:赴越南从事赌场主持、财务、拉客、后勤等工作,提供支付账户结算赌资,个人违法所得从10万至260余万元不等,单人生态账户收款最高达3000余万元。
境内资金协作人员:提供个人及亲属支付账户、组织多人搭建跑分团队,为赌场结算转移巨额赌资,团伙及个人违法所得数十万至上百万元不等。
辅助人员:受他人邀约提供支付账户参与赌资结算,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责。

(四)辩护主要意见

各被告人辩护人主要提出:系从犯、主观恶性小;部分人员构成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家庭困难、系初犯偶犯;部分涉案金额认定有误;请求从轻、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部分羁押时间请求折抵刑期等。

(五)法院审理认定

涉案人员以网络为载体,跨境开设赌场并形成稳定犯罪团伙,境内外分工协作,赌资流水特别巨大,情节严重;部分人员明知网络赌博犯罪仍提供资金结算帮助,构成共同犯罪;个别人员以提供支付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各被告人自首、坦白、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予以考量。

(六)法条与案例结合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林某等人的行为完全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他们通过网络组建赌博群、设立境外赌博窝点、组织人员参与赌博并进行资金结算,属于典型的开设赌场行为。由于涉案赌资流水超10亿元,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于那些为赌场提供资金结算帮助的人员,根据其具体行为和情节,分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定罪处罚。王树伟律师及其团队在类似案件中,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被告人寻找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如认定从犯、自首、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最大程度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应如何应对?

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应保持冷静,及时联系专业律师。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等。同时,犯罪嫌疑人应如实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二)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有哪些?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辩护意见等。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怎么回事?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法定情形的除外。

王树伟律师及其团队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刑事辩护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王树伟律师,联系电话:15337235554。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