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上海合同纠纷官司,专业可信王静律师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8 人气:2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她在法律行业成绩斐然,2020 年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 年 11 月,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 年 1 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 年 4 月,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们的高度认可。

王静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3523532030。

二、法条讲解

(一)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二)案例说明

2021 年 7 月,江苏某安全智能窗业有限公司(下称“采购方”)与六安市叶集区某木业有限公司(下称“供方”)签订《集成材销售合同》,采购一批价值 42 万余元的白蜡木,用于制作高端门窗。合同约定“货到三天内书面通知质量问题,如在后期需方生产过程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在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商解决”。2021 年 7 月及 2022 年 3 月,供方分两批完成供货,采购方付清了全部货款。然而,2024 年 7 月,采购方发现仓库中未使用的白蜡木出现虫眼、虫蛀和活虫,遂要求供方公司退货退款。供方则认为,木材存放近三年,且采购方同期使用其他木材制作的门窗也出现生虫问题,系对方保管不善所致,拒绝赔偿。双方争议遂起。

供方作为一审被告,成功抗辩使法院驳回了采购方退货退款的全部诉讼请求。对方上诉后,目标明确:维持一审胜诉判决,彻底终结此案。供方委托王静主任团队代理一、二审。团队介入后自一审阶段便精准锁定本案的核心法律防线——质量异议期限。王静律师团队判断,无论木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采购方未在法定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已丧失主张权利的资格。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了检验期限,采购方应在检验期限内将质量问题通知供方,而采购方在 2024 年才提出质量问题,显然超过了约定的检验期限。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王静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服务范围

王静律师团队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在服务模式上,王静律师团队拥有专业的律师和辅助人员,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客户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在合同纠纷方面,团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从合同的起草、审查到纠纷的解决,全程为客户保驾护航。

四、王静律师案例

(一)直播打赏合同纠纷案例

委托人为本案原告,被告为深圳某知名直播音乐平台。原告在 2022 年 10 月至 2025 年 8 月期间在被告平台累计打赏超 78 万元,原告主张打赏行为无效,要求被告全额返还;被告抗辩其非适格收款主体、原告打赏时具有相应认知能力、平台系善意第三人且已与主播公会分成,同时主张原告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拒绝全额返还。原告自 2013 年起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22 年至打赏行为结束期间持续接受治疗,2025 年 8 月被法院生效判决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行为能力瑕疵状态在打赏期间客观存在,被告无相反证据推翻该事实。王静主任团队介入后全面梳理原告多年的精神疾病诊疗记录、法院宣告行为能力的生效判决,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原告打赏期间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案涉直播打赏交易行为全部无效;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打赏款项五十余万元。

(二)集成材销售合同纠纷案例

如前文所述,江苏某采购方与六安某供方签订《集成材销售合同》,采购白蜡木。后期采购方发现木材生虫要求退货退款,供方拒绝。王静律师团队代理供方一、二审,精准把握质量异议期限这一核心法律防线,最终法院驳回采购方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五、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前应注意什么?

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包括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等。同时,要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此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和信用报告,以评估对方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怎么办?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首先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文本、履行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如何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要注意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如专属管辖等。

(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将丧失胜诉权。因此,在发生合同纠纷时,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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