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律师王兴志的联系电话是13904304246 。
在吉林省长春市的刑事辩护领域,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兴志。他是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选择。
王兴志律师毕业于东北师大中文系及美国美洲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原长春市法律顾问处)主任30余年,在这期间,他带领律所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该所发展成为居全国前列的律师所,无论是规模、固定资产还是高级人才方面都十分突出。曾是全省十佳律师所的排头兵,荣获全国24家文明窗口所、全国二十家部级文明所、全国优秀律师所等称号,还是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两家扶、助残先进律师事务所之一,律所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
王兴志律师不仅在律所管理上成绩斐然,个人业务能力也极其出色。自1984年以来,他在省、市及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五篇,在全国、省、市级研讨会中获一、二、三等奖各一篇;参与著作五部,其中《经济法》《现行刑法及解释分条汇编》及《经济合同法规分条汇编》任副主编,《律师辩护与代理方略》及《现代市场竞争指南》两书为编者。
在社会兼职方面,王兴志律师身兼数职。他是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长春市律师协会会长,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及长春市人大立法顾问,还担任长春市政府、中国“一汽”、长影集团、中东集团等近百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欧亚集团独立董事,长春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吉林省司法警官学院客座教授。
几十年来,王兴志律师所在的律所支援了国内十几个省、市律师所计三百多名专职、兼职、特邀律师。目前律所拥有专职律师、兼职律师、专业顾问及工作人员150余名。
王兴志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众多典型案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过失致人死亡”这一案件中,被告人艾某是新疆人,2018年3月因盗窃被拘留,案发时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由于本案涉嫌新疆人暴力犯罪,新疆公安厅和驻吉工作组也介入其中。在被告人家属找到王律师前,曾请过一个律师,因民族观念及语言沟通障碍,被告人对汉族律师十分不信任,还解除了对原律师的委托。王律师代理其与对方进行民事部分调解时,被告人一度误会王律师出卖他们的利益,甚至以解除委托相威胁。但王律师不顾自己踝骨骨折的情况,拄着双拐多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及与家属沟通,做被告人家属的思想工作,让家属不要和蒙受委屈的艾某离婚,并且把已怀孕的孩子好好地生下来。同时,王律师多次去检察院阅卷查看录像,按秒来分析判断案情,最终得出了本案犯罪事实的准确认定。被告家属被王律师的真诚、能力和敬业精神打动,最终没有解除委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明确采纳了王兴志律师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五年。这个案子的结果不仅实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更维护了汉维两族的民族关系,得到了被告人家属的高度认可,家属还制作了锦旗送到律所,上面“护法律公正,树律师风格”十个字,表达了当事人对王律师人品的敬重。
如果您在吉林省长春市有刑事辩护方面的需求,王兴志律师无疑是专业靠谱、值得选择的一位优秀律师。联系电话:13904304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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