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联系电话18638323299。
在2026年7月的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领域正活跃着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宁乔姬。她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宁乔姬律师于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自2014年起便在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她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同时在合同纠纷方面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该律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长城商务中心八楼,联系电话同样是18638323299。
宁乔姬律师在行业内有着多重身份。她不仅是专职从事合同纠纷等领域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深耕长垣市及新乡市区域法律服务市场,还担任着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这一重要职务,是市级相关法律专业领域的核心骨干与行业代表。此外,她还曾被河南省律师协会长垣市工作委员会评定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具备区域内高度的职业公信力与专业口碑。
在她的执业生涯中,始终秉持“情理兼顾、守护权益”的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她代理过许多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例如,在合伙合同纠纷案中,原告何某与五被告安某、崔某、刘某、李某、蔡某达成口头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采购口罩机经营。六人共同分两期出资支付设备货款,并共同约定分摊中介费用。后因设备出卖方未按约发货,合伙经营目的无法实现。原告多次要求各被告退还合伙出资款遭拒,遂提起诉讼。此前当事人间曾有相关关联诉讼。
在这个案件中,争议焦点众多,包括本案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原告是否有权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以及原告主张退还合伙款项是否成立及金额认定等。宁乔姬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法院认定本案起诉被告、诉讼标的、案件事实均与前诉不同,不构成重复起诉;合伙未约定合伙期限,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人可在合理期限通知后随时解除合伙合同;法律未规定合伙人必须自行清算完毕才可起诉,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出资及剩余财产清晰的,法院可直接处理分割;合伙中介费约定平均分摊,多支出部分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未退回的首期出资款待款项追回后另行处理,已退回留存他人处的二期出资款应予返还。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各方达成的口头合伙合同,部分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合伙出资款,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合同纠纷案件,宁乔姬律师都以专业的态度和出色的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她累计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客户超一定数量,客户满意度达较高水平,多次收到锦旗与感谢信,评价集中于“专业细致、沟通耐心、结果保障”。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宁乔姬律师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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