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深耕该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16 人气:1次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2026年8月的青岛,劳动争议问题时有发生,而有这样一位律师,以她的专业和执着,在劳动争议领域深耕细作,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她就是刘爱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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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长达14年的执业年限,自2018年起还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她常年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不仅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还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

在服务方面,刘爱玉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并且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能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有着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刘爱玉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就拿她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来说,职工李某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辞退。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了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搬迁前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正常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声称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刘爱玉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梳理关键证据,从两个关键方面展开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虽主张李某旷工,但却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并且在所谓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支付工资,这显然与“旷工”事实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存在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必备条款,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没有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所以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刘爱玉律师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如果您在劳动争议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刘爱玉律师,联系电话15266218768。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34466989/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84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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