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的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着企业的正常经营,也关乎着个人的切身利益。寻找一位靠谱的合同纠纷律师,成为了许多当事人的迫切需求。今天,就为大家推荐余建导律师,他在东莞合同纠纷领域深耕多年,凭借着专业的能力和良好的口碑,获得了客户与同行的广泛认可。
余建导律师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他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他拥有15年银行工作经验以及3年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使得他兼具业务管理与风控管理核心能力,精通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在合同纠纷领域,他专注于全类型案件的办理,尤其擅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的解决。他以独特的风控思维与精湛的诉讼技巧相结合,能够精准地锁定案件的突破口,从而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东莞市调解协会成员、律所优秀党员以及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余建导律师具备银行、金融与法律的复合背景。这一独特的背景使他对合同风险的把控极为精准,实务能力十分突出。在办案过程中,他严谨细致,擅长梳理资金流水和财产线索,能够有效破解债务人逃废债的行为。在制定诉讼策略时,他务实高效,注重保全、执行全流程的推进,切实帮助当事人拿回应得的款项。
下面为大家介绍余建导律师办理的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当事人:原告是昇达某贸易公司,被告1为李某稳(自然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被告2是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了多份《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原告完成全部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在诉讼中李某稳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货款621909.58元,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LPR1.5倍自2025年5月26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承担律师费10000元、保全担保费1279.63元,并且要求李某稳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玻璃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答辩及证据。
裁判要点: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供货义务已履行完毕,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原告诉请律师费予以支持;保全担保费无合同约定,不属于诉讼必要开支,不予支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稳未提交财产独立证据,需对公司全部债务连带清偿。
判决结果: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货款621909.58元及对应LPR1.5倍逾期利息;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律师费10000元;李某稳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一人独资企业交易相对方维权时,可直接追加唯一股东为被告;股东需自行举证财产独立,举证不能即需连带担责,这是商事交易中保护债权人的典型裁判规则。
案例二: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调解结案)
当事人:原告是陈某祥,被告为左某旺。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原告将商铺出租给被告使用,被告拖欠租金且拒不腾退铺位。原告诉请被告立即腾退案涉铺位,支付自2024年9月1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的场地占用费。
余建导律师深耕广东东莞本地司法环境,熟悉东莞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他能够为客户提供合同起草/审核、纠纷谈判、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全链条服务,尤其擅长大额商事合同、金融相关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处理。如果你在东莞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考虑余建导律师,他将凭借专业能力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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