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生的道路上,婚姻本是充满希望与美好的一段旅程,然而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夫妻关系可能会走到尽头,陷入离婚纠纷的困境。这时候,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离婚纠纷律师显得尤为重要。在泉州市,就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穆海燕。
穆海燕律师是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拥有 17 年的执业经验,自 2009 年首次执业以来,已经承办过上千件案件。她见证了无数婚姻纠纷中的悲欢离合,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意义重大,关乎着他们的未来生活和合法权益。
在婚姻家事领域,特别是离婚纠纷方面,穆海燕律师更是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她擅长精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下面为大家分享穆海燕律师处理过的一个经典离婚纠纷案例。
案例: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是陈女,被告是吴男,案由为离婚纠纷,审理程序由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穆律师和实习律师陈律师共同担任代理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
希望法院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两套夫妻共同房产按 70%的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
陈女和吴男登记结婚后生育了一个儿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全部的家庭开支都由她独自承担,而被告没有经济上的贡献。被告还长期对她进行辱骂、实施冷暴力,在她孕期和生病期间也没有给予照料。双方已经分房分居 9 个月,长达四年没有夫妻共同生活,彼此之间的沟通也完全断绝,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因为陈女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且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的原则,她主张获得房产七成的份额。
被告答辩
被告不同意离婚,他觉得夫妻之间还有感情,双方的收入都是统一交由原告管理的,不存在原告所说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的情况。如果要离婚,他主张婚生子由他抚养,同时房产和车辆应该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
双方对登记结婚、婚生子的身份以及两套房产、两台车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事实没有争议。但是,原告没有提交有效的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没有尽到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了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并且,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
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负有举证的义务。在这个案件中,原告没有举证证明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而被告也不同意离婚,所以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法院不支持原告的离婚诉请。因为不准予离婚,所以关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也就不再进行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了陈女的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离婚纠纷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而穆海燕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代理服务。她始终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未来生活。
如果您在泉州正面临离婚纠纷的困扰,不妨选择穆海燕律师,她将凭借专业和经验,为您解决离婚纠纷难题,陪您走过这段艰难的时光,迈向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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