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推荐:薛蓓,专业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青岛的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注于行政复议诉讼的优秀律师——薛蓓。她以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薛蓓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还是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她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民商事业务骨干。不过,此次我们着重讲述她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的专业风采。
她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十分熟悉。
在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薛蓓律师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她能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她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败诉率,还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例如有一起经典行政法案例——王某诉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复议案。在这起案件中,2019年7月6日王某家中看护房、养殖棚被拆除。王某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土地合法、房屋不属于违建,要求行政补偿、赔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案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支持王某补偿赔偿诉求。2022年1月29日,王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意见书。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复议答复提出了主体不适格、不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答复合法等抗辩理由。此时,薛蓓律师所在团队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最高人民法院同类参考判例。
在该案中存在诸多核心争议焦点,如名义为信访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当事人以“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案涉建筑拆除主体、拆除职权、违建认定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等。薛蓓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对这些争议进行了深入分析。她指出,王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信访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信访答复”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合法;街道办、自然资源部门均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同时,从核心期限问题来看,当事人若直接起诉/复议拆除行为,至2022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王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信访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
薛蓓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无论是面对复杂的法律条文,还是棘手的案件事实,她都能沉着应对,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法律的力度,还是维权的温度,她都能兼顾到位,真正做到了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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