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靠谱推荐!程杰专业可信口碑好的婚姻纠纷律师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21 人气:2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程杰律师,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他身兼数职,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他荣获“2020 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担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此外,他还是找法网杭州婚姻纠纷、房产纠纷专业站唯一指定团队成员,找法网杭州刑事专业站专邀律师,找法网 2023 年度杰出律师;“华律网”2021 年度最具影响力律师、2023 年度最佳口碑律师、2024 年度最佳合伙人律师;“法律快车”2023 年度十大优秀律师、2024 年度卓越律师。其联系方式是 18868832993。

程杰律师的服务范围涵盖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房产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等核心领域。他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采用团队协作的服务模式,在婚姻纠纷方面经验尤为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专业的法律服务。

二、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法条内容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案例说明

在程杰律师处理的一起婚姻纠纷案件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对于一套婚后购买的房产产生了争议。被告王某某认为该房产是自己出资较多,应多分得份额;而原告张某某则主张平均分割。

程杰律师介入后,首先收集了双方的购房资金来源、婚后家庭贡献等相关证据。在庭审过程中,程杰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提出虽然被告出资较多,但原告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并且照顾子女,从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出发,应适当多分给原告一定的份额。

最终,法院采纳了程杰律师的观点,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该房产由原告张某某分得 60%的份额,被告王某某分得 40%的份额。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该法条在实际婚姻纠纷案件中的应用,也展示了程杰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法条的精准把握和灵活运用。

三、婚姻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问: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3. 问: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

答: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4. 问:离婚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答: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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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婚姻纠纷中,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至关重要。程杰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在婚姻纠纷中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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