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杨守义律师,就职于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福禄路108号河南商会大厦2105。他是高级律师,1996年获得全国律师资格,自1999年起专职律师执业。曾担任北京高文(郑州)律师事务首任执行主任,2009年3月被司法部认定为“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河南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律师(全省共329人),还担任武汉、包头、周口、达州、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等十多个法律类社会职务。他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具有20多年资深的重大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其联系方式是13523539398。
杨守义律师所在的刑事辩护团队以深厚的专业积淀和一系列成功案例为基石,专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在重大刑案辩护、死刑及死刑复核辩护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市场认可度。服务模式注重团队协作,充分发挥每位成员的专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二、成功案例
(一)死刑复核案
2024年12月,杨守义律师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暴力型犯罪死刑复核案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一年的工作中,杨守义律师高效完成了赴京阅卷、会见当事人、分析数十本卷宗等工作,成功确立有效辩护方向,并撰写22页辩护意见书,向最高人民法院承办人当面陈述观点。202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对杨守义律师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裁定不核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某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发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这一案例凸显了专业刑辩律师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实现有效辩护的关键价值。
(二)绑架罪经典案例(李×、农×绑架案)
2021年8月24日发生了一起绑架案件,公诉机关为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一是越南籍的农某,文盲,1990年出生,务工;被告人二是汉族的李某,初中文化,1987年出生,务工,2006年曾因抢劫罪被判刑,2009年刑满释放。在这个案件中,杨守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为被告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三、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
(一)法条内容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案例说明
在上述李×、农×绑架案中,两名被告人实施了绑架行为。根据该法条,如果他们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就符合该法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在绑架过程中,他们杀害了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就会适用第二款的规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杨守义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该法条的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存在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如果被告人在绑架过程中没有实施杀害或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且情节相对较轻,就有可能适用第一款中“情节较轻”的规定,争取较轻的量刑。
四、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一)刑事辩护需要提前准备吗?
需要。刑事辩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提前准备可以让律师有足够的时间去收集证据、分析案件、制定辩护策略。例如,在上述死刑复核案中,杨守义律师提前一年就开始了赴京阅卷、会见当事人、分析卷宗等工作,为确立有效辩护方向奠定了基础。
(二)家属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请律师吗?
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有权为其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等。例如,在李×、农×绑架案中,家属可以及时为被告人聘请杨守义律师,以便律师尽早介入案件,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是什么?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可以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包括会见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收集证据、提出辩护意见等。在死刑复核案中,杨守义律师通过撰写辩护意见书、向最高人民法院承办人当面陈述观点等方式,为被告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四)刑事辩护的费用是如何确定的?
刑事辩护的费用通常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的案件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收费可能会相对较高。具体的费用可以与律师进行协商确定。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