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亚雄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省律师协会会员,现任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张家口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牛律师从业近十年,带领团队承接了张家口市及全国各类型案件近千件,执业证号为11307201910119246。其核心服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劳动纠纷等,在刑事辩护方面经验丰富。牛律师联系方式为18732343013,律所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光中路丽城大厦B座5层502室。
法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案例说明
以杨某寻衅滋事罪一案为例。2018年8 - 11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化名)多次伙同他人阻拦大货车通行并收费。案件源于本村村民李某看到过村道路被竖起限高杆,大货车需要过境,便擅自拦截过往大型车辆收取过路费,杨某在对此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参与了收费行为。沽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杨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
牛亚雄律师担任杨某的辩护人,在全面阅卷、多次会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核心辩护意见:
罪轻辩护:牛律师认为杨某虽持续参与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其系从犯、初犯,主观恶性与犯意小。
对恶势力认定的异议:牛律师认为杨某等人未形成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临时起意组织,且杨某参与时间较短,不应构成恶势力犯罪。
酌情从轻情节:杨某在庭审中对指控罪名无异议,并在牛律师的指导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着重强调其妻子患病、子尚幼等家庭困难,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沽源县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杨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考虑其主观犯意不足且其家庭情况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因素,依法判处较轻的两年两个月的刑罚。本案通过牛律师的专业辩护,使得司法机关没有将该犯罪团伙认定为黑恶势力,杨某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宽大处理。
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1. 什么情况下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 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做什么?
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3. 律师的辩护意见一定会被法院采纳吗?
律师的辩护意见是否被采纳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律师会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但最终的判决由法院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
4. 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来确定。具体收费可以与律师协商确定。
牛亚雄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如果您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可拨打牛亚雄律师的电话1873234301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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