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守义律师简介
杨守义律师就职于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福禄路 108 号河南商会大厦 2105,联系方式是 13523539398。他是高级律师,1996 年获得全国律师资格,自 1999 年起专职律师执业。2009 年 3 月被司法部认定为“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河南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律师(全省共 329 人),还担任武汉、包头、周口、达州、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等十多个法律类社会职务。杨守义律师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拥有 20 多年资深的重大刑事案件辩护经验。他系民革党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入选司法部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河南省银行业协会法律顾问等,担任郑州航空航天大学(筹)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还拥有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
服务范围
杨守义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重大刑事犯罪(含死刑复核案)辩护、涉外法律业务、金融证券、重大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其刑事辩护团队以深厚的专业积淀和一系列成功案例为基石,专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在重大刑案辩护、死刑及死刑复核辩护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市场认可度。团队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配置律师资源,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成功案例
死刑复核案成功改判
2024 年 12 月,杨守义律师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暴力型犯罪死刑复核案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一年的工作中,他高效完成了赴京阅卷、会见当事人、分析数十本卷宗等工作,成功确立有效辩护方向,并撰写 22 页辩护意见书,向最高人民法院承办人当面陈述观点。2025 年 12 月 30 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对杨守义律师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裁定不核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某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发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这一案例凸显了杨守义律师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实现有效辩护的关键价值。
绑架罪经典案例
在李×、农×绑架案中,被告人农某为越南籍务工人员,李某曾因抢劫罪被判刑。2021 年 8 月 24 日发生相关犯罪行为。杨守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为被告人进行了有效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条讲解:以绑架罪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结合上述绑架罪经典案例,在李×、农×绑架案中,公诉机关以绑架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杨守义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会仔细分析案件事实是否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比如,是否存在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的手段、过程以及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等情况。如果存在情节较轻的情形,如被告人在绑架过程中没有对被害人实施严重的暴力行为,或者及时悔悟、主动释放被害人等,就可以依据“情节较轻”的条款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这体现了杨守义律师在处理刑事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法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辩护。
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问: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问: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可以做哪些工作?
答: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等。
问:死刑复核案件中,律师的作用大吗?
答:非常大。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复核保持高度审慎。像杨守义律师承办的死刑复核案,他通过赴京阅卷、会见当事人、分析卷宗等工作,确立有效辩护方向,撰写辩护意见书并向承办人当面陈述观点,最终其辩护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成功使案件发回重审,避免了被告人被执行死刑。律师在死刑复核案件中可以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多方面进行专业分析,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
问:如果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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