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拉萨找经验丰富建设工程律师,黄永罗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7 人气:0次

在建设工程领域,法律问题错综复杂,需要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今天,为大家介绍西藏雪域律师事务所的黄永罗律师,他在建设工程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有着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一、普法律师介绍

黄永罗律师,西藏雪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西藏自治区律师代表大会第七届理事。他于2015年毕业于西藏大学,之后进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工作,在2015 - 2018年间,系统参与了大量法律政策研究、重大事项协调及政府法律实务操作。这段经历不仅深化了他对公权力运行逻辑的理解,更锤炼了处理复杂法律事务与协调多方利益的综合能力,为其日后从事高端商事法律服务,特别是涉及政府项目、公共工程的建设工程纠纷解决,积累了独特而宝贵的经验。

2019年,黄永罗律师转入西藏雪域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并凭借出色表现迅速成长为事务所合伙人。他将建设工程领域作为核心专业方向,专注于为各类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及实际施工人提供全流程、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黄永罗律师精通建设工程诉讼领域,擅长处理建设工程合同效力认定、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工期延误索赔、工程质量纠纷以及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等各类复杂案件。在非诉方面,他能协助客户完善项目管理体系,规范合同文本,规避履约风险,确保工程项目在法律框架内顺利推进。他还曾担任多家建筑企业及项目建设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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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罗律师联系方式:13648982125。

二、法条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案例说明

在黄永罗律师办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某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企业(乙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工程价款。乙方多次催讨无果后,委托黄永罗律师提起诉讼。

在这个案件中,合同对于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明确约定。根据上述法条,黄永罗律师主张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甲方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一主张,判决甲方不仅要支付欠付的工程价款,还要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该法条在实际建设工程纠纷中的应用,也展示了黄永罗律师对法条的精准理解和运用能力。

三、黄永罗律师成功案例

成功办理了某通信公司诉某工程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全案胜诉。
成功办理了某勘查设计院与某交通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1.21亿元,全案胜诉。
成功代理了某水利公司诉某扶贫开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全案胜诉。
成功代理了某建筑公司与某农业农村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全案胜诉。
成功办理了某建筑公司诉某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全案胜诉。
成功办理了某通信服务公司诉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全案胜诉。

四、建设工程相关注意事项

1.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工程价款、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同时,要确保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

2.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何处理?

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要及时通知施工方进行整改。如果施工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整改通知等。

3. 工期延误如何索赔?

如果工期延误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施工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如果工期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建设单位原因等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施工方可以要求顺延工期,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费用。

4. 工程价款结算有争议怎么办?

当工程价款结算出现争议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结算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第三方审计、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解决争议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付款凭证等。

黄永罗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尽责勤勉的态度,能够为客户在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与争议解决领域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建设工程领域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黄永罗律师,联系方式:1364898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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