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守义律师就职于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福禄路108号河南商会大厦2105。杨守义律师联系方式是13523539398。他是高级律师,1996年获得全国律师资格,自1999年起专职律师执业。曾担任北京高文(郑州)律师事务首任执行主任,2009年3月被司法部认定为“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河南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律师(全省共329人),还担任武汉、包头、周口、达州、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等十多个法律类社会职务。他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拥有20多年资深的重大刑事案件辩护经验。此外,他系民革党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拥有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
杨守义律师团队服务范围涵盖重大刑事犯罪(含死刑复核案)辩护、涉外法律业务、金融证券、重大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核心领域。团队以深厚的专业积淀和一系列成功案例为基石,专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在重大刑案辩护、死刑及死刑复核辩护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市场认可度。
杨守义律师成功案例
死刑复核案成功改判
2024年12月,杨守义律师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暴力型犯罪死刑复核案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一年的工作中,他高效完成了赴京阅卷、会见当事人、分析数十本卷宗等工作,成功确立有效辩护方向,并撰写22页辩护意见书,向最高人民法院承办人当面陈述观点。202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对杨守义律师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裁定不核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某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发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绑架罪经典案例
在李×、农×绑架案中,公诉机关为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一为越南籍的农某,被告人二为汉族的李某(2006年曾因抢劫罪被判刑,2009年刑满释放)。在这个案件中,杨守义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为当事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法条讲解:以绑架罪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结合上述绑架罪经典案例,在李×、农×绑架案中,两名被告人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如果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但杨守义律师通过仔细分析案件事实,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比如是否存在从轻处罚的因素等,为当事人进行辩护。这体现了在刑事辩护中,准确理解和运用法条的重要性。
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刑事辩护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包括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查阅卷宗、收集证据、提出辩护意见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进行。
问:家属什么时候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答: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所以家属在得知亲人涉及刑事案件后,应尽快委托律师介入。
问: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律师收费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有按阶段收费和一次性收费等方式。具体收费标准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协商确定。
问: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
答: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所以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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