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铜仁市交通事故律师林旭:服务好口碑佳,为您解决事故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07 人气:1次

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铜仁市交通事故律师林旭的联系电话是18185688160 。

在交通事故频发的今天,能有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为自己保驾护航是很多人的期盼。而在铜仁市,林旭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交通事故律师。

林旭律师从2019年起开始踏上职业律师之路,他隶属于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还是该律所的合伙人。其律所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商务港5号楼27楼2716 - 2718号。在贵州省内,林旭律师专注于处理各类复杂的案件,尤其是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当然还有他颇为擅长的交通事故案件。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让大家更了解林旭律师在交通事故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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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金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金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过鉴定已经构成九级伤残。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公司(人寿财险黔南支公司)却提出,金某自身患有左膝关节骨性关节炎,并且司法鉴定建议伤病参与度为50%,所以他们仅愿意承担50%的赔偿责任。金某在陷入困境后委托了林旭律师代理维权。这个案件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受害人自身疾病对伤残后果的参与度,是否能成为减轻侵权人及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呢?在林旭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受害人无责,其自身疾病仅仅是客观因素,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损害后果在法律上没有因果关系,不属于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于是,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某全部损失379,718.69元。这个案例确立了“体质状况或疾病参与度不能减轻侵权责任”的重要裁判规则,也证明了林旭律师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出色的辩论能力。

还有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李某免费搭乘刘某的电动二轮摩托车,与刘某浪驾驶的机动车相撞后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刘某主责,刘某浪次责,李某无责。然而肇事机动车方保险公司提出,李某左膝骨性关节炎对伤残有同等作用,应该按参与度扣减赔偿。同时,还指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乘坐非营运车辆,自身存在过错。林旭律师代理李某提起诉讼。此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受害人自身疾病参与度能否减轻侵权人责任;二是免费搭乘非营运车辆,乘客是否应自担部分责任。最终法院认为,李某自身疾病与交通事故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减轻侵权人责任。但认定李某明知车辆非营运仍乘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所以酌情减轻了驾驶人刘某的赔偿责任比例,并相应调整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比例。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34,079.85元,刘某赔偿7,160元。这个案件再次强调了“伤病参与度”不必然减轻侵权责任的原则,也体现了林旭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灵活应对、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能力。

如果您在铜仁市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难题,不妨联系林旭律师,他会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是1818568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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