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优秀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深耕案件领域,为当事人权益全力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31 人气:1次

在青岛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她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用专业与担当为当事人的权益撑起一片保护伞,她就是刘爱玉律师

刘爱玉律师任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是律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为她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8年起,她就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至今已有14年的执业年限,这份经历不仅让她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更让她在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专业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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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常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从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到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再到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甚至在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方案制定等方面,她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应对自如。

在处理实际案件过程中,刘爱玉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就拿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胜诉案例来说,职场中,“旷工辞退”常被企业当作管理“杀手锏”,但只要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不仅无法实现管理目的,反而要倒赔一大笔钱。很多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因不懂法而陷入被动,而刘爱玉律师的介入,就是打破困境的关键。

职工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之前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安排其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刘爱玉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关键证据,从两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未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相反,在企业声称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互相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支撑。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至关重要的合同内容,工作地点的变更,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本案中,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工作地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无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除了在具体案件中为劳动者维权,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问题,刘爱玉律师还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同时,她身兼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她始终秉持“情系正义、业守诚信”的执业理念,在劳动争议领域不断深耕,为当事人的权益全力护航。

本文转自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34466989/ 本文转自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84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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