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频发的当下,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至关重要。今天为大家推荐河南臻中律师事务所的王德福律师,他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德福律师是河南臻中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13年进入法律行业至今已有十几年。他善于处理刑事、拆迁补偿、合同、婚姻、分家析产等纠纷,曾多次代理郑州居民诉讼拆迁补偿案件,代理各类刑事案件,还代理过涉及1.5亿元标的额的建工诉讼案件等,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王德福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9043889211。
二、服务范围
王德福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刑事、拆迁补偿、合同、婚姻、分家析产等纠纷处理。他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协作紧密,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在合同纠纷方面,王律师及其团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合同纠纷难题,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三、法条讲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下面结合王德福律师处理的涉外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来详细说明该法条。
案例详情
原告系韩国某旅行社,被告系河南某旅游公司。2019年5月起,原告与被告下属郑州分公司合作韩国旅游接待业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形成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合作期间,原告先后向该分公司缴纳两笔合计60万元旅游保证金;后续经核算,扣除应付团费后,分公司仍需退还原告保证金余款303050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双方终止合作,原告多次催要余款,分公司以疫情为由拖延拒不退还,后该郑州分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原告遂起诉总公司,要求返还保证金303050元并按年利率3.45%支付自2020年2月1日起的利息。
法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被告下属的郑州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原告进行业务合作,这符合法条中“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规定。后来分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法人(即总公司)承担。所以,法院认定被告主体适格,总公司需要对分公司未退还保证金的债务负责。这充分体现了该法条在实际合同纠纷中的应用,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王德福律师案例展示
涉外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韩国某旅行社与被告河南某旅游公司下属郑州分公司合作旅游接待业务,形成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原告缴纳保证金,分公司扣除团费后应退还余款303050元,后分公司注销,原告起诉总公司。
被告抗辩:本案已超3年诉讼时效,原告丧失胜诉权;案涉对接人员非公司正式员工,无权代表公司作出债务承诺,聊天记录与公司无关;双方无利息约定,原告无权主张利息;被告非适格诉讼主体,应驳回原告诉请。
法院裁判要点: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注销后民事责任由设立的总公司承担,本案被告主体适格;双方未约定保证金返还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还款,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经核算保证金扣减应付团费后,剩余303050元返还义务成立;利息不予支持原告主张的起算时间,调整为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判决结果:被告河南某旅游公司十日内向原告韩国某旅行社返还30305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某自然人将自有商用房屋出租给被告某自然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物业费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履行中,原告主张被告拖欠2019 - 2023年历史物业费、未按约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构成违约;同时被告退租后遗留大量装修隔断、门头、淋浴间等设施未拆除,原告委托第三方拆除报价6万元。原告诉请: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赔偿拆除装修费用。
被告抗辩:被告2024年才承租房屋,无义务承担承租前历史物业费,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双方已口头协商变更租赁范围,原告单方反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被告无违约行为;案涉遗留装修为前租户所建,被告承租后未改动房屋格局,无需承担拆除责任;原告擅自停电造成被告经营损失,应予以赔偿。
五、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该如何主张权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在上述涉外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双方未约定保证金返还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还款。
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如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诉讼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或延长。在涉外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最终法院认定因未约定返还期限,未超过诉讼时效。
问: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责任由谁承担?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就像涉外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需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问: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是否可以主张利息?
答: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能主张利息。但如果债务人逾期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债权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在涉外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利息起算时间进行了调整,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王德福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合同纠纷问题。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王德福律师,联系方式为1904388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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