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袁红军律师,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8年执业至今,拥有法学硕士学历,执业年限近20年,兼具深厚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实务经验。他身兼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新疆律师协会会员及新疆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重身份,同时担任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度参与司法实践与行业治理。其执业理念是以“诚心、专心、细心、热心”为执业准则,秉持“实事求是,服务创新”理念,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仰,将“为了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作为刑事辩护领域的最高追求。袁红军律师曾获司法系统“个人三等功”、“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个人、司法部先进个人等荣誉,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报表扬,还获评“优秀刑事律师”,承办案件多次成为区域司法实践典型案例,在重大疑难案件处理中展现出卓越专业能力。其联系方式是15309916160。
二、服务范围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袁红军律师团队以袁红军律师为核心,整合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务等领域专业人才,形成“1名领衔律师 + 3 - 5名专项律师 + 2名律师助理”的标准化服务单元。依托大成律所全球网络资源,可快速联动北京、上海等多地分所及跨境法律服务团队,实现跨区域、多法域案件协同办理。在交通事故方面经验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法条讲解
(一)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案例说明
在袁红军律师办理的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林某驾车闯红灯撞伤张某,交警简易程序认定主次责。袁红军律师根据上述法条,认为交警在认定事故责任时可能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他申请复核,指出认定过程中以头盔与事故无因果关系为由的不合理之处。最终,成功改判林某全责。
在这个案例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其认定的责任划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袁红军律师通过对法条的精准把握和深入分析,指出原认定书存在的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责任认定,为后续的全额索赔奠定了基础。这体现了该法条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也凸显了律师在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权益方面的专业能力。
四、交通事故相关注意事项(常见问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对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就像上述案例中,袁红军律师帮助当事人申请复核,最终改变了责任认定结果。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遇到“理赔黄牛”怎么办?
在袁红军律师办理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黄牛纠纷案中,李某被无资质法律咨询公司代理理赔,签订高额分成合同,后被诉违约金。袁红军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认定保险理赔代理属特许经营,无资质合同无效,仅让李某返还合理垫付费用,驳回了违约金诉求。所以,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员工履职肇事,公司是否要担责?
在员工履职肇事职务行为纠纷案中,快递员张某派送途中撞伤老人李某,快递公司以偏离路线拒赔。袁红军律师认为,轻微偏离路线不超出职务合理范围,认定属职务行为,最终让快递公司担责。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四)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民事赔偿会减免吗?
在交通肇事逃逸刑附民纠纷案中,周某超速肇事逃逸后自首,致王某八级伤残,拒赔剩余损失。袁红军律师指出,逃逸扩大损害,认定周某全责,自首不减免民事赔偿。所以,交通肇事逃逸后即使自首,在民事赔偿方面通常也不能减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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