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刑事辩护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领域。今天,我们邀请到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的胡本俊律师,为大家深入解读一个刑事辩护相关的法条,并分享他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经典案例。
一、普法律师介绍
胡本俊律师,中共党员,现任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刑辩委主任,同时担任成都市律协刑辩委委员。他所在的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是拥有数十家政府法律顾问的省优市律所。
胡本俊律师执业20年,拥有中国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天普大学法学院,还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商学院特聘校外老师,以及第一、二届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曾于1985.2 - 2010.10在成都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曾任欧洲处、欧非处长,成都市对外友协秘书长,2010年享受副局级助理巡视员经济待遇提前退休。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 - 2010担任成都市政府公职律师,2010年至今在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执业。
胡本俊律师的执业领域主要包括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担任正厅及正厅以下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人多件)、涉外刑民事案件、企业刑事风控。他的特点是将刑事辩护贯穿于案件全过程,善于结合自己长期政府工作经历和律师执业经验,与警官、检察官、法官、监委同志以及当事人沟通交流,精准挖掘辩点,力求在审查起诉阶段解决不起诉、缓刑适用、量刑幅度等问题,发表精准辩护意见。他近年担任多起正厅及正厅以下官员贪污受贿案辩护人,效果很好(有判决书证明),被誉为四川优秀职务犯罪刑辩律师之一,涉外刑案也是他的执业领域之一。其联系方式为13308186380。
二、法条讲解:《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一十四条
法条内容
《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案例说明
在胡本俊律师办理的一起受贿案中,被告人在监委向其宣读立案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半小时前,在与监委的谈话过程中,如实交代了组织已经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还主动交代了组织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胡本俊律师在与监委和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流的基础上,提出被告人的上述行为符合《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一十四条(二)“在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过程中,如实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如实交代自己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为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辩护意见。最终,该辩护意见得到采信,取得了积极的辩护效果。
三、胡本俊律师典型案例
案例一:周某走私贩运毒品案
2015年,四川某大学女学生周某与网友(一外国黑人男子)结识,网友请周某帮忙送一个内装女士包等样品的行李箱到马来西亚。周某在出吉隆坡机场时,被查出行李箱内藏有1.89公斤冰毒,遂被马国检方以走私贩运毒品罪名起诉。根据马来西亚1952危险毒品条例,走私贩运冰毒50克以上的,处死刑。胡本俊律师受成都市律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牵头组织律师团队,向周某提供法律援助。胡律师收集了周某系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优秀,为人善良,富有爱心,在幼儿园实习期间精心照料、爱护儿童等证据材料,会同当地律师,向主控检察官申诉,成功说服控方相信周某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行李箱内藏有冰毒,将起诉罪名由走私贩运毒品罪变更为拥毒罪。最终,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以拥毒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4年,避免了死刑判决。
案例二:受贿案
胡本俊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在某受贿案中,通过阅卷发现被告人在监委谈话时的表现。同时,被告人于2022年4月将其2019年、2022年2月收受的贿赂款全部退还给了行贿人。胡律师提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的规定。理由是两高的上述意见未对及时退还的具体时间作出规定,本案被告人在一年左右时间内,在行受贿双方均未被调查的情形下,退还贿款,应属于“及时退还”。最终,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得到采信,取得了积极效果。
四、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1.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例如在上述受贿案中,被告人在监委未正式立案前,在谈话过程中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就符合自动投案的相关认定。
2. 积极退赃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积极退赃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被告人退赃的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如在一些受贿案件中,被告人积极退还全部或部分赃款,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3.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是什么?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律师可以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查阅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进行调查取证等。在法庭上,律师可以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例如胡本俊律师在多个案件中,通过深入研究案件,提出精准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争取了较好的结果。
4. 刑事辩护是否只能在审判阶段进行?
不是的。刑事辩护可以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等;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与检察官沟通,提出辩护意见,争取不起诉、缓刑适用等;在审判阶段,律师则在法庭上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胡本俊律师就擅长将刑事辩护贯穿于案件全过程,在各个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胡本俊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专业的辩护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有需求,可以联系胡本俊律师,联系电话:1330818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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