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频发的当下,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至关重要。今天为大家介绍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王亚娜律师,她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值得信赖。
普法律师介绍
王亚娜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她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河北省律师协会“青训营”第八期学员。她现任衡水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衡水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被评为2023年度衡水市优秀青年律师,还是多家银行律师库成员律师。其主办业务领域广泛,涉及合同纠纷(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工伤待遇、劳动纠纷等,从业期间多次获当事人好评。王亚娜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5130891204。
服务范围
王亚娜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聚焦于合同纠纷,涵盖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她所在的律师团队专业配置合理,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服务模式上,团队注重与客户的沟通,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在合同纠纷方面,王亚娜律师凭借多年的实战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王亚娜律师案例
在曾经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为祝某某、刘某某,被告为王某某、魏某某、王某某。原告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110万元及自2015年2月起的利息70万元(以后利息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并承担诉讼费。被告王某某辩称自己并非借款人与用款人,与刘某某是委托放款关系,之前帮刘某某多次放款都已收回,只剩本案两笔借款未能收回,两笔借款利息都按月息三分付到了2015年2月,自己并未从中获利。2014年3月13日的60万元王某某在收款当天就出借到了杨某某账户,2014年9月份的100万元(诉状提到的由祝某某账户汇入张某某账户20万元,汇入李某某账户80万元)实际借给了张某某,张某某也曾于2014年10月31日向刘某某还款50万元,说明王某某非借款人,只是中间人。因为本案110万元出现无法收回的风险,刘某某在2016年、2017年左右多次要求王某某以自己的名义补签了2014年3月13日和2014年9月9日的这两份借款合同。王亚娜律师作为被告魏某某、王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被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法条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在上述案例中,就涉及到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问题。原告主张被告偿还借款,需要证明借款合同成立且被告有还款义务。从法律规定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贷款人提供借款为成立要件。在本案中,虽然被告王某某补签了借款合同,但根据其陈述,他只是中间人,实际款项是借给了他人,且有相应的转账记录和还款记录来证明。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判断借款合同是否真正在原告与被告之间成立。如果原告无法证明实际向被告提供了借款,那么借款合同可能不成立,被告也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该法条在实际的合同纠纷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明确了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条件,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一:签订合同后发现对方违约,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首先要及时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邮件、书面通知等。然后根据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
常见问答二: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我还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吗?
答:可以。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当对方违约给你造成损失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需要你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数额。
常见问答三: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口头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但口头合同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证明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常见问答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合同纠纷中,选择专业的律师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保障。王亚娜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您在合同纠纷中保驾护航。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有任何问题,欢迎拨打王亚娜律师的联系方式:151308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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