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产继承领域,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和运用至关重要。今天,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王静律师将为大家深入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2020 年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 年 11 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 -- 《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 年 1 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 年 4 月,王静主任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王静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的高度认可。王静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3523532030。
王静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在资产继承方面经验丰富,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客户需求,采取个性化的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下面通过王静律师处理过的案例来深入理解上述法条。被继承人沙某与陆某于 1999 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沙某;沙某与前妻育有一女陈某。2021 年,沙某确诊恶性肺部肿瘤,同年 4 月 28 日订立打印遗嘱,明确将其名下所有财产交由妻子陆某继承,该遗嘱由季某代书,蔡某、顾某作为见证人签字见证,且订立过程有视频记录。2021 年 5 月 2 日,沙某离世,其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无收养、非婚生及继子女。沙某离世后,陈某对涉案打印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认为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主张按法定继承原则与陆某、沙某平均继承沙某遗产,双方就此引发遗嘱继承纠纷。陆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沙某全部遗产。王静律师作为陆某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充分举证。法院认定:涉案打印遗嘱虽存在细微形式瑕疵,但结合代书人、见证人的证言及遗嘱订立的视频资料,足以证明该遗嘱系被继承人沙某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订立过程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合法有效;沙某的遗产应按照遗嘱内容由陆某继承,陈某的上诉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一审法院对遗产范围的界定与处理并无不当,驳回其全部上诉请求。
资产继承相关注意事项
1. 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法律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2.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在资产继承问题上,法律关系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纠纷。王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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