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李本通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2006 年 10 月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9 年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工作,2017 年 5 月成立山东启权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至今。他还是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本通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诉讼、劳动争议等业务领域。多年来,历经大小诉讼案件千余件,涉及合同纠纷、房产、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各个领域。其法律顾问单位涵盖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学校、人民团体、国有大中小型企业、各类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个人和家庭等。所完成的代书、咨询、见证、项目法律论证、合同谈判起草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共计千余件。其联系方式是 15192919566。
二、法条讲解:以诈骗罪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说明
李本通律师曾代理瑞安市人民法院办理的朱某诈骗案。在这个案件中,起初公诉机关认为朱某构成诈骗罪,且量刑意见为十年以上。李本通律师介入后,通过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仔细审查证据,发现案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经过严谨的法律分析和论证,李律师提出了变更罪名的观点。最终,成功将罪名变更,量刑也由十年以上变更成五年以下,最后朱某缴纳罚金并被判决缓刑。
在这个案例中,李本通律师依据诈骗罪的法条,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他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和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判断出案件在定性和量刑上可能存在的偏差,并积极为当事人进行辩护。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三、李本通律师其他案例
案例二:代理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张某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李本通律师通过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深入分析证据,找出了案件中的疑点和问题。最终,成功说服检察院撤案处理,为张某避免了刑事处罚。
案例三:代理平邑县人民法院办理的边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李本通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证据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发现部分数额认定不清。经过他的努力,成功将罪名由虚开变为偷税,虚开数额明显下降,为边某减轻了法律责任。
案例四:代理平邑县人民法院办理的苏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李本通律师通过与检察院的沟通和交流,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成功变更罪名,使苏某得到了较轻的判决。
四、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何时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2.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权利?
辩护人享有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提出辩护意见权等权利。例如,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等)
3. 刑事辩护的策略有哪些?
常见的刑事辩护策略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等。无罪辩护是指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意见;罪轻辩护是指在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前提下,提出其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意见;量刑辩护则是重点关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问题,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4. 家属在刑事辩护中可以做些什么?
家属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同时,家属应当保持冷静,避免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家属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帮助其改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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