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口碑出众的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 深耕劳动争议维权领域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1-02 人气:1次

在青岛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服务领域,刘爱玉律师是兼具专业能力与实务经验的从业者,她始终专注于劳动人事、商事合同等民商领域的法律服务,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多元的实践积累,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劳动纠纷相关难题。

律师专业背景与资质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执业以来,长期深耕劳动人事争议领域,曾受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同时担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专业资质,能为客户提供从争议解决到合规建设的全流程法律支持。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解析
文章插图

刘爱玉律师曾代理一起涉及超龄务工农民的工伤认定案件,这一案例不仅关乎个体权益,也为该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提供了实践参考。

基本案情

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当地某物业公司,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及岗亭收费工作,岗位实行两班倒制度。2024年12月4日,张某完成与同事的交接班后,前往停在岗亭旁的电动三轮车处,突发昏迷,经送医抢救当日宣告死亡。张某之子委托刘爱玉律师代理此案,刘律师先代其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但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超龄后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争议焦点与代理策略

案件核心争议集中于两点:一是张某发病时是否仍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范畴;二是超龄劳动者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主体条件。针对这两个关键点,刘爱玉律师制定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 她从事实、证据、法律三个层面论证张某发病时处于合理工作延续期:张某交接班后未离开工作区域,岗亭旁属于门卫岗亭的工作辐射范围,突发昏迷距完成交接班仅约两分钟,未脱离工作状态;同时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及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佐证张某当时并未进入下班或回家状态。针对超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问题,刘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超龄务工农民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应享有工伤认定的主体权益,最终在诉讼中成功维护了家属的合法权益。

执业理念与服务方向

刘爱玉律师始终秉持“情系正义、业守诚信”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她不仅成功办理大量劳动人事纠纷案件,还常年为青岛市多家事业单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内容涵盖用工模式梳理、劳动合规风险诊断、规章制度修订、职工安置等;针对中小企业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曾帮助多家企业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助力企业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规避用工风险。此外,她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助力企业实现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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